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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安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6日11时31分作者:鲁延柱来源:

        源头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牛鼻子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如何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如何一手抓“产出来”,一手抓“管出来”,两手都要硬;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深入到农业园区、合作社、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源头监管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牛鼻子,只有抓住了这个牛鼻子,才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能够享有“舌尖上的安全”。 

        一、找准产地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源头在哪里?面对安康2.34万平方公里的面积,66.3万农户,如何找准监管的突破口,我们提出“抓大促小,以大为主”的原则,在全市养殖行业和种植行业领域内,进行梳理,分类排队,找出了以下源头。规模以上养殖场。安康是省政府确定的生猪养殖重点市。全市现有生猪养殖场一万六千多个,其中千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已达到六百多个,这六百多个养殖场,出栏量和养殖量均达到全市总量的60%以上。抓住了“千头以上规模养殖场”这个源头,全市肉品安全就得到了有效控制。规模以上农业园区。农业园区是安康现代农业的标志和典范。全市目前已建成省、市、县园区293个,其中省级园区25个,市级园区48个,县级园区240个。园区所生产的蔬菜、菌类等进行农超、农校、农机对接,直接进入市场或饭堂,所生产的量也是市场流通的主量,抓住“规模以上农业园区”这个源头,全市蔬菜和菌类质量安全大局就能得到控制。规模以上合作社 。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又一经济合作组织,是“一人组织,多户生产,企业回收,统一销售 ”的模式。全市已建成合作社900多家,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4个。市级48个,已成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经济组织。抓住“规模以上合作社”这个源头,这一板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得到有效控制。 

        二、落实监管人员。找准了养殖和种植的源头,现在要解决“谁来监管”的问题。在走访座谈过程中,大家提出源头监管要实现“一对一”监管目标,才有可能管得住。针对这一目标,结合安康实际,我们提出以下思路:官方兽医对接规模养殖场。全市现有官方兽医453名,这是得到国家畜牧兽医部门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官方兽医 ,他们主要分部在县镇两级畜牧兽医部门。全市现有规模以上养殖场600多个,把一名官方兽医与一个规模养殖场进行对接,住场一对一监管,用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监察员对接农业园区或专业合作社。面对293农业园区和专业合作社,市农业局已发文要求,县农业局已落实安全监察员350名,用这350名安全监察员对接293个园区和专业合作社,进驻园区或合作社实行一对一监管,以保证蔬菜类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明确监管内容找准了养殖和种植的源头,确定了“谁来监管”,那么从哪里入手来监管,才能解决“管的准、管的住”的问题。

        加强生产环境条件监管。以规模养殖场、农业园区及规模以上合作社为轴心,加强对产地环境的条件监管。特别是要对工矿业“三废”品、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排放区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监测监管,加强产地污染防控,推进修复治理。对重点农业园区及规模养殖场的环境要定点检测,每三年对园区产地(养殖场)进行一次环境普查。要加快以沼气为代表的农村新能源建设步伐,引进推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净化生产环境,不断提高产地环境质量。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要对各个生产单位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生产单位的生产行为,明确公示禁限用农兽药品种和安全使用规定,指导生产者依据生产状况,合理使用农兽药。对生产企业的监督要日常化,质量抽检要定期化,坚决杜绝违禁农药在生产环节使用,一旦发现,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追索受用违禁农药农业品种,加以销毁。并要建立投入品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标准生产过程监管。 生产企业要实行标准化生产,用标准化来保障农产品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等措施,实行绿色生产和标准化生产; 要严格监督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健全生产档案和巡查记录;强化产地准出抽检,逐步做到每批次产品全覆盖,对检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要采用“倒推式”追朔,查出问题出在那个环节。同事推进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注标识,建立质量追溯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上市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扭住“收储运”环节监管。对农产品“收储运”主体和储运设施设备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建立交货查验、档案记录、自查自检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巡查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违规违法行为。

        四、强化监管措施找准了突破口,落实了监管人,明确了监管内容,这只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部分,要真正把监管内容落到实处,还需要采取过硬的措施来保障。

        (一)加快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监管。以“政府负总责、部门负其责、企业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要求,研究制定五大监管制度,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属地管理,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入考核工作长效机制。对各级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源头企业实行利益挂钩制度, 凡是一年内三次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一切扶持项目。二是建立农(兽)残自检制度。把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内部农残检测室建设当做一个硬指标和准入门槛。逐步形成政府例行监督抽检和园区业主自检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配备内检员制度。每个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至少要配备一名经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而取得内检员资格的工作人员(内检员),专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建立企业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在供应市场前,必须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产地准出证明》,决不容许园区、养殖场和茶叶加工场的不合格农(畜)产品走出产地。食药部门在此基础上实施市场准入,以产地准出带动市场准入,实施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的有效对接,从而建立起从生产到市场的完整追溯体系,通过全程无缝监管,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放心肉和喝上放心茶。五是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农业园区、养殖场和专业合作社生产情况数据库,完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等,对产地、产品进行编码;逐步对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从生产、准出、运输和准入等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追溯。

        (二)推进品牌认证,实行按标生产。一是加快制定、修定保障全市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地方标准。坚持“制标”与“贯标”并重,做到有标可依,按标生产。二是大力推进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建立以“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业主主动”的农业标准化生产运行机制。结合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评审活动,优先扶持并重点在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推动标准化。三是强化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 围绕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三品”认证和“绿色、富硒”名牌农产品认证,支持鼓励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创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同时加大证后监管,提升品牌社会公信力。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来扶持,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三)强化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投入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店建设和农药市场“四化”管理试点活动;加大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监管力度,在全市落实农资市场投入品使用检查登记制度。对违法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块处理。

        (四)抓好指导培训,提升业主素质。要强化园区业主(养殖场、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等技术培训,为其提供信息、市场、管理等综合服务,让业主们知道什么能用、什么不能用。提高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以此将分散的农户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范畴,推进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支持他们深入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开展培训和指导,提高业主们的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强化日常监测,实行动态监管。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切实加强日常动态监测,适时公布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公告、农产品品质公告、农产品认证公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公告,让人们切实了解园区农产品情况和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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